日華:
即是要拿撒旦的渣宰去事奉神?
我覺得那我為何要離開道教呢?
我用道教去事奉的基督徒,
我為何要離開父母的支持呢?ok?
我好看不起這些人,真的!
但是,問題,這位幫我的趙牧師是好好人品的,
什麼都接納,只不過今次真的不能夠接納,
就等如你不能夠接納偶像,
你不能夠將個偶像搬到你的心裡面,
搬到自己的家,甚致搬到自己的教會。
(根本不可以用接納偶像跟這些相提並論,
趙牧師他們奉這些敬拜方式為偶像嗎?
況且這只是五天的特別聚會,
不是納入教會的常規程序當中,
他們也沒有違反《聖經》,
只違反了日華所自定的聚會標準,
何用加給他們這麼大的罪名呢?)
在第二,第三和第四日,他一樣脫衣服,
脫了衣服之後,
我看見我尊重的趙牧師也一樣走上台跳舞,
他不是去阻止他,他一齊在那裡跳舞,
一樣是穿他的牧師西裝,
(有一位仍在錫安的肢體問我,
覺得很困惑,因為她曾聽說過日華在過往主日分享,
是說趙牧師除衫,並且只淨下「孿煙卣」。
我跟她說,是的,我們離開的人,
當有機會見趙牧師時,都個別問同一個問題,
就是:「你是否在whistler的聚會有除衫?」
好明顯地當中顯示一樣事實,
就是我們問題的人都曾聽日華分享是趙牧師除衫,
而不是領詩除衫。
日華在這裡刻意表達一樣是穿他的牧師西裝,
我估計的動機是,
他知道在我的blog內發表過這件事,
所以在分享中加強澄清。)
(按我記憶,
在「守望者(二)」這篇門徒聽的信息內,
是沒有提趙牧師除衫的,
但在當中之後的其中一個主日,
日華是說趙牧師除衫的;
並且,深刻的一幕是,
在聽完他說:
「趙牧師除衫,除淨「孿煙卣」後」,
我走去跟Giver說,
為何日華說的與「對一講座」說的不同。
所以,加上多位証人
可以証明日華在全教會面前是會說過
「趙牧師除衫,除淨「孿煙卣」的。
[如果Benny Lam在Raymond死後可以作証,
我們這裡多人更有資格可以作証])
(究竟,日華你是刻意說錯,還是不小心呢?
無論是那一樣,按著《聖經》和道德觀,
你應當面跟會眾說聲「對不起」,
還要跟趙牧師謝罪和好,
這麼多年,趙牧師因你所說的蒙上羞恥的名聲,
就是因為你無意/刻意去毀謗,
說聲「對不起」是一個常人應該做的,
何況你自認是帶領教會的榜樣,
也應趕快去執行神要你做的。)
但跟著旁邊是一位脫淨「孿煙卣」內褲
在跳舞的男的領詩。
(跟著是細K和傳威分享所見所聞,
與日華沒有分別,
表示接受不到他們的標準~
揮旗,跳舞,用各國的文化去敬拜神,
由頭到尾都是敬拜讚美,沒有分享)
你能夠想像在當時來說,
我是一個牧師,這是一個聚會,
他不是一間教會,得千多人,
我自己在香港的教會都有千四人,
(又是自大和驕傲的表達)
在這一點當中,你能夠想像,
我一定要有個stand,
即在這件事當中,我是完全接受他,
擁抱這些帶回香港,還是我模棱兩可。
(去到這點,日華已經按自己的自我標準
推自己去做一些看似
合乎《聖經》的做法和決定,
我覺得他已缺乏《聖經》作為帶領。
首先,加拿大Whistler所舉辦的聚會,
不是趙牧師做主辦單位的,
何來話事權呢?即是說,
他是否有權操控整個聚會的各項細節的安排呢?
第二,他們在這五天用他們的方式敬拜神,
不等如強硬要日華接受
用同一種方式去帶領錫安,
趙師牧曾強硬地要日華你跟這方式,
去帶領在香港的每個主日聚會嗎?)
日華在這裡是一廂情願,
自己假設一些左右為難的難題出來,
迫自己要做決定。
在分析整件事中,按前文後理,
他是為了自己的面子問題而作出這樣的舉動~
就是身為牧師,
曾在人面前honour這次聚會,
各人看他的份上,老遠來到加拿大,
誰知看見的卻不如自己所說的那樣勁,
在保住自己的面子和聲威下,
要做一些事和說一些話,
讓大家看看他是如何的愛神,
如何的為了愛神,
對身為自己的牧師也不給面子,直斥其非。
但可惜的是,他不是為行真理去作這些舉動,
因為找不到合乎真理的理據,
只是別有動機罷了。)
我由信主開始,神不害許我模棱兩可,
不能夠用一腳踏而船的方法,
拿取兩面的好處,
為何我會有兩面的好處呢!
我可以說除了我肉身的父母可以倚賴外,
趙牧師和他太太,還有他身邊的副牧師呢!
是我屬靈的倚賴,
當時我三十多歲,但我想讓你知道呢!
一個牧師的前途,是沒有什麼比這些好,
他支持我,並且有很多人支持他,
他可以介紹很多人給我認識,
而有他在的話,
香港有很多的教會會敢攻擊我們,
沒有一間,ok?
因為他的背景是可以跟
任何這些教會的總會去傾談。
(其他教會攻擊錫安是對的,
因為錫安教會所教導的,
是《聖經》所說的異端,
特別是曾轟動全港的「雙氧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