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返了二十年的錫安教會~(12)神給作牧人的標準

6月9日,有一個姊妹在MSN叫我看看以下的文章

提摩太前書三章2-7節和彼得前書五章2-3節

對於屬靈領袖很高的要求與期望

  1. 不可以是初信的
  2. 無可指責,在教外也有好名聲
  3. 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滋事、不打人、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4.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凡事端莊順服
  5. 按著神的旨意牧養、照管神的群羊
  6. 出於甘心,不是出於勉強;出於樂意,不是因為貪財
  7. 作群羊的榜樣,不轄制他們

 

按第二點:無可指責,在教外也有好名聲

無可指責的意思是按聖經真理去作標準的

就今次“亞牛事件”和眾多的掐造通告那裡看得出

這一點巳不合資格了

 

按第五點:按著神的旨意牧養、照管神的群羊

神的旨意去牧養是要按正意去講解聖經

是要用新鮮的草來餵養羊群

我個人相信分享“2012的瑪雅年曆”不但不是新鮮的神的話

而可以說是“垃圾”

 

若大家有看過我給教會的信的話

那裡巳有幾點指出梁牧師的分享巳偏離聖經很遙遠了

當然若要細心再翻查

我還會找出很多違反聖經的分享

我打算選寫完今個系列之後

會在這裡遂一發放

 

按第七點:作群羊的榜樣,不轄制他們

轄制英文是 be the Lord, the King, the Queen of them

關於牧師的生活質素,當然不是完全到達住在皇宮的皇帝級的享受

但對比平民百姓,他一家巳可以說是皇帝級的享受了

 

在這裡不是重於他如何享受

而是他如何照管群羊時,顯示出“轄制”呢?

我相信有看過教會對“界定離開的信徒的處理法”的通告

巳可以略知一二,現節錄如下:

「所有離開教會之人士,若他 / 她仍然保持良好態度,我們均會視對方為外邦朋友般處理。

例如打招呼、閒聊幾句,均屬無傷大雅之舉;」

這是封鎖資訊的手段一:封“口”門

首先,為何要視為外邦朋友般處理,離開的人就等如沒有了救恩的嗎?

只有返錫安才能上到天堂的嗎?

連一個外邦的同事,我們也會跟他們吃飯,開心的說笑

但我所遇見的,大多都是看到您就好似見到玻璃人一樣,直行直過,視若無賭,這叫基督的愛嗎?

聖經不是教“要愛您的仇敵嗎”?

何況那些仍持守信主的人呢?

連這些都要管,並且是不合聖經的,這就是“轄制”了

順從人所定不合乎聖經的規條也是拜偶像,因信人多過信神。

 

「但則必須避免談及對教會之看法,以免接收了一些不盡不實的負面資訊」

這是封鎖資訊的手段二:封“耳”門

接我們的經驗,談及對教會的看法是合乎聖經的,

因這樣做會使我們按真理而知道這教會是否合神心意,

這是信徒的權利;

致於「所接收的是否不盡不實的負面資訊」這一句實為嚇唬人,

反而教會怕讓信徒有機會知道真相的機會大一些

其實只要教會專心讓神的話去使信徒靈命壯,

那怕更多的負面資訊都會一一被攻破

「若離開者已開始捏造消極資訊以詆毀教會,

是否捏造,是否消極,是否詆毀,

真的要了解真相才知道,

所以教會叫唔好接觸的,就偏要接觸

因為這是大家得救的途徑

 

「更甚者,以主動姿態接觸教會肢體,圖以讓人認清真相為名,實為散播虛假謊言者,」

 圖以讓人認清真相為名,實為散播虛假謊言者>>未查明巳經定罪,在此又一明証

「各位肢體則必須完全跟該等人士斷絕來往;

這一個“必須”的字,真的比聖經還大喔!

這是聖經所說愛的表現嗎?

聖經在何處指出要斷絕與基督徒相交,

更何況是因為不向邪惡屈膝的基督徒,

更應多多向他們學習

「以實行聖經真理:「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

保守你的心是要建基在神的話語上,而不是在偏離聖經的規條上。

 

神所要求的牧師是需要完全滿足以上的七點,缺一不可。

本人在6月29日發給教會的信(分四篇)巳補貼在標誌7月13日的文章內,供大家回味一番

[明天預告:七幕彩虹的印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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