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在6月29日藉電郵發給教會的信
今天會分四篇放在這裡給大家回味,
並讓未看過的人閱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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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錫安教會:
首先,我在這裡聲明:
我決定離開這間教會的原因:不是因為人事,不是因為受傷害,不是被什麼人傳遞了什麼的邪靈。
而是因為神叫我走,並且發覺這間教會做了很多疑偏離真理的事,而不悔改,還有姑息的情況。
事件一:
勞兆洪離開教會:
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完全清楚這事的始末,我亦沒打算在這裡詳細講述,但可以將其中教會屈枉勞兆洪那點重點性講述一次,讓大家明白我是按真理去判斷這事的。
首先,教會所表達勞兆洪多次講大話中的其中一件事是這樣的,教會曾問勞兆洪是否偉德帶(介紹)他上去ecosway聽講座的,勞兆洪回答不是,教會就以一些不是最有力的証據去定勞兆洪講大話。教會去猜測勞兆洪講大話,沒有真憑實句,也沒有按照聖經說憑兩三個人作見証,句句定準(太18:16)。
因為這事,也引致最近多位家聚負責人請辭離開教會,最主要不是與教會的睇法不同,而我認為教會所作的是遺反了聖經。
我這邊廂有什麼有力的証據去証明勞洪沒有講大話呢?
我們巳親自找了那次講座的主辦人(教會姊妹)查問,她親口跟我們說是她邀請勞兆洪的太太Annie上去聽講座的,而Annie邀請了丈夫一同前往,但這一點勞兆洪在被亞政查詢時巳講了給他聽,對方為何不接受呢?其實最近巳有幾位全職知道這個真相了。
我們巳擁有人証和物証作為有力証據,大家有興趣的可以向我們查詢。
這件事讓我看到教會未願正視,尋求事件真相,此舉絕非堅持光明公正的處事(這句是從Eddie發放的《有關超頻報告的餘波》照抄的)
以下是神給大家深思的經文:
(路12:2)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利19:35)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
(申19:18-19) 審判官要細細的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傳 3:16)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