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案件:趙牧師事件(14)

日華:

即是要拿撒旦的渣宰去事奉神?

我覺得那我為何要離開道教呢?

我用道教去事奉的基督徒,

我為何要離開父母的支持呢?ok?

 

 

我好看不起這些人,真的!

但是,問題,這位幫我的牧師是好好人品的,

什麼都接納,只不過今次真的不能夠接納,

就等如你不能夠接納偶像,

你不能夠將個偶像搬到你的心裡面,

搬到自己的家,甚致搬到自己的教會。

(根本不可以用接納偶像跟這些相提並論,

牧師他們奉這些敬拜方式為偶像嗎?

況且這只是五天的特別聚會,

不是納入教會的常規程序當中,

他們也沒有違反《聖經》,

只違反了日華所自定的聚會標準,

何用加給他們這麼大的罪名呢?)

 

在第二,第三和第四日,他一樣脫衣服,

脫了衣服之後,

我看見我尊重的牧師也一樣走上台跳舞,

他不是去阻止他,他一齊在那裡跳舞,

一樣是穿他的牧師西裝

(有一位仍在錫安的肢體問我,

覺得很困惑,因為她曾聽說過日華在過往主日分享,

是說趙牧師除衫,並且只淨下「孿煙卣」。

我跟她說,是的,我們離開的人,

當有機會見趙牧師時,都個別問同一個問題,

就是:「你是否在whistler的聚會有除衫?」

好明顯地當中顯示一樣事實,

就是我們問題的人都曾聽日華分享是牧師除衫,

而不是領詩除衫。

日華在這裡刻意表達一樣是穿他的牧師西裝,

我估計的動機是,

他知道在我的blog內發表過這件事,

所以在分享中加強澄清。)

 

(按我記憶,

在「守望者(二)」這篇門徒聽的信息內,

是沒有提牧師除衫的,

但在當中之後的其中一個主日,

日華是說牧師除衫的;

並且,深刻的一幕是,

在聽完他說:

牧師除衫,除淨「孿煙卣」後」,

我走去跟Giver說,

為何日華說的與「對一講座」說的不同。

所以,加上多位証人

可以証明日華在全教會面前是會說過

「趙牧師除衫,除淨「孿煙卣」的。

[如果Benny Lam在Raymond死後可以作証,

我們這裡多人更有資格可以作証])

 

(究竟,日華你是刻意說錯,還是不小心呢?

無論是那一樣,按著《聖經》和道德觀,

你應當面跟會眾說聲「對不起」,

還要跟牧師謝罪和好,

這麼多年,牧師因你所說的蒙上羞恥的名聲,

就是因為你無意/刻意去毀謗,

說聲「對不起」是一個常人應該做的,

何況你自認是帶領教會的榜樣,

也應趕快去執行神要你做的。)

但跟著旁邊是一位脫淨「孿煙卣」內褲

在跳舞的男的領詩。

 

(跟著是細K傳威分享所見所聞,

日華沒有分別,

表示接受不到他們的標準~

揮旗,跳舞,用各國的文化去敬拜神,

由頭到尾都是敬拜讚美,沒有分享)

 

你能夠想像在當時來說,

我是一個牧師,這是一個聚會,

他不是一間教會,得千多人,

我自己在香港的教會都有千四人,

(又是自大和驕傲的表達)

在這一點當中,你能夠想像,

我一定要有個stand,

即在這件事當中,我是完全接受他,

擁抱這些帶回香港,還是我模棱兩可

(去到這點,日華已經按自己的自我標準

推自己去做一些看似

合乎《聖經》的做法和決定,

我覺得他已缺乏《聖經》作為帶領。

首先,加拿大Whistler所舉辦的聚會,

不是牧師做主辦單位的,

何來話事權呢?即是說,

他是否有權操控整個聚會的各項細節的安排呢?

第二,他們在這五天用他們的方式敬拜神,

不等如強硬要日華接受

用同一種方式去帶領錫安

師牧曾強硬地要日華你跟這方式,

去帶領在香港的每個主日聚會嗎?)

 

日華在這裡是一廂情願,

自己假設一些左右為難的難題出來,

迫自己要做決定。

在分析整件事中,按前文後理,

他是為了自己的面子問題而作出這樣的舉動~

就是身為牧師,

曾在人面前honour這次聚會,

各人看他的份上,老遠來到加拿大

誰知看見的卻不如自己所說的那樣勁,

在保住自己的面子和聲威下,

要做一些事和說一些話,

讓大家看看他是如何的愛神,

如何的為了愛神,

對身為自己的牧師也不給面子,直斥其非。

但可惜的是,他不是為行真理去作這些舉動,

因為找不到合乎真理的理據,

只是別有動機罷了。)

 

我由信主開始,神不害許我模棱兩可,

不能夠用一腳踏而船的方法,

拿取兩面的好處,

為何我會有兩面的好處呢!

我可以說除了我肉身的父母可以倚賴外,

牧師和他太太,還有他身邊的副牧師呢!

是我屬靈的倚賴,

當時我三十多歲,但我想讓你知道呢!

一個牧師的前途,是沒有什麼比這些好,

他支持我,並且有很多人支持他,

他可以介紹很多人給我認識,

而有他在的話,

香港有很多的教會會敢攻擊我們

沒有一間,ok?

因為他的背景是可以跟

任何這些教會的總會去傾談。

(其他教會攻擊錫安是對的,

因為錫安教會所教導的,

是《聖經》所說的異端,

特別是曾轟動全港的「雙氧水事件」)

 

在〈拆解案件:趙牧師事件(14)〉中有 3 則留言

  1. 簡直廢話連篇,日華佢講到自己咁清高,若果牠真係咁有質素,石記的今日何只接了偶像入心?並且將從陰間來的謊言,經過日華把毒舌,重新包裝,噹晒係真理來分享。這等江湖述士,正正是牠專為那些唔鐘意睇聖經,一味熱沖於聽吹水的愚昧人而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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