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梁牧師推御責任表達方式。
這些技倆,大家不難在“主日信息”及“災在溪水旁”找到的。
以下括號內(……)的是我的解話和看法,幫助大家不會被他話語混亂,從中理清他可能隱藏的動機。
以下內容沒有經過剪輯的,若您想聽原著,可留私人回應或發電郵至我的email索取,以証明我沒有做任何剪輯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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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記錄:Auntie Naomi
修正:Lin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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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聰:
所以這就是您危險的地方。
好平等的跟您說吧!
舉例:您曾經分享過一樣東西,可圈可點,
但都可以提的,就是您說過人是會老的,
譬如好像您,你也會老的,
我不知說出來有什麼益處啦!
舉例:假設一位老了的二千人教會的牧師,
他是否會一路都會做得對呢?
若按著您的概念,他會容易忘記東西啦!
日華:
我覺得呢!有些人會比他各方面優越,
例如四千人教會,三千人教會(的牧者),
或者比他更老的二千人教會的牧師……他就應該跟他學了。
子聰:
另外一樣,好簡單我要先拆了您的平台,
我現在真的在拆您的平台。
日華:
我們只有十分鐘。
子聰:
若我不拆了您的平台,
否則我們不是在研究一樣東面,
使您聽到要聽的聲音。
舉例:您說到二千人教會,
但當中您如何去評分,
如何分辯那些是真的基督徒呢?
是否純粹用人數去定,人數代表了什麼呢?
日華:
應該不是純粹用人數,
因為我剛才都提到神的同在,能力啦!
神蹟啦!真理啦!我有提過這些的。
子聰:
但這些全部都好客觀的,
並且這些是否由您去制造出來的?
其實不是的,我知道一樣東西,
好可能只是在這個群體裡面有其他人做到出來,
未必是因為在這個系統上面。
但是現在我所看到的問題,簡單說,
若現在只有7分鐘的話,
其實我見到的就是如果這個系統繼續run下去的話,
而您在講台上面所做的是在建立您的聲威的,
無論如何都好,因為是非常單向的,
您是以所謂權威式去分享,您承認啦!是嗎?
日華:
是,權威式嘛!
子聰:
在分享了之後,有錯亦都不會因為:「我忙,
或者我有很多事要兼顧的,
所以我未必一一去回覆。」這樣的話……
日華:
除此之外,我說不要完全信任我,要信聖經,
我盡量做好我自己要查考的那部份,
事實上我亦做到這一步為止的,因為剩下的,
所要執行的是那人跟神之間的個人關係,
就是這麼多,錫安就是set了這些,
就是我付出個榜樣,
然後是您們每一個同神之間的關係,
即是沒有人迫您們的。
(是的,沒有人用槍迫我們,但是利用了我們對他的信任巳誘使我們去繼續相信他呢!)
子聰:
好了,又談到個核心了,
您之前所建立的平台引申出單向式溝通,
但如果您的講道是涉及救恩論,例如,
您曾說:「這個就會褻瀆聖靈了,永不贖回了,
這是非常嚴重的。」
別人一聽到時,他基本就會先驚恐,甚致您會告訴他們:「您應該要驚的。」我說:「是的」
日華:
應該說:「聖經這樣說。」否則,可以告訴我
子聰:
但是很多時我們看到,關於永不屬回的罪,我自己觀察很多時圍繞著講台的就會這些。所有敵對的,又或者說是異己啦!容許我用這個字眼,簡單直接,異己的人出現了您所說的問題就會出現永不屬回的罪。
您會指著幾點您成功的地方,然後說:「這些還不是神做的嗎!如果敵擋的話,就會有永不屬回的罪。」
(不如大家一同找找聖經,是不是真的有永不屬回的罪呢?還是日華為了自保而在分享中嚇人。)
其實,這些分享是在建立您自己的聲威,這些是建立別人對您的信任的,但是這個危險的。
梁木C常常都用褻瀆聖靈的罪來塞住信徒把口,使他們不得對其一言一行有異議!然而想請問路見不平, matee,黑門甘露在下面的事件中,彼得,保羅,拿單是否都犯了這個永不贖回的罪?
彼得三次不認主
保羅在與外邦人吃飯一事上指責彼得
拿單責備大衞
彼得明知主耶穌是救主卻三次不認祂,保羅和拿單也指責當時的教會領袖或受膏者。
有人曾在這裡問:「偉德為何做傳銷?」
我巳問了他,他說:「教會是一直都容許做生意的,只是近期日華突然要全職停止在外面做生意。」
這一個突然是按日華的決定的,他沒有想過這個突然的決定會連累很多人,導致很多人的損失,單是我弟弟就要賠上大約六萬元的債項。原因好像是教會要他放多些時間攪 Fitbs, 現在攪到最尾,有什麼得著呢?最尾卻累了我弟弟欠一身債 ,可惡。
日華太不體諒他的全職,以自己的喜惡為先。可惡。
以下是一位牧師解釋什麼叫褻瀆聖靈
問﹕什麼叫褻瀆聖靈? 答﹕耶穌曾這樣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 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 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 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十二:31-32) 這是永不得赦的罪,叫人感到惶恐,很怕自己得罪聖 靈。 A. 耶穌說這話的背景 四福音有三段相似的話﹕一在馬太十二:31-32,一在 馬可三:28-30,另一則在路加十二:8-10。 馬太福音的記載是與法利賽人見耶穌趕鬼,說祂是靠鬼 王趕鬼有關。馬可的記載是與耶穌為道熱心,文士卻說祂是 靠鬼王趕鬼和被鬼附有關。路加的講法則是與耶穌先講要防 備法利賽人的酵(路十二:1),然後論及是否承認耶穌有關 (路十二:8-9)。 因此褻瀆聖靈是和「承認」有關,和那些一直反對耶穌 的人有關。 B.褻瀆聖靈的意義 從以上有關的經文來看,我們可以看見,耶穌所指的褻 瀆聖靈有以下幾方面特性﹕ 1.不承認耶穌 法利賽人不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因此,對耶 穌所作的一切事都加以否定。耶穌和聖靈是分不開的,因此, 否定耶穌就是否定了聖靈。
[版主回覆10/26/2010 15:20:00] 2.反對耶穌 經文清楚的給我們看見,這些人是在反對耶穌,也反對 耶穌的工作。 但是耶穌作工,趕鬼等是靠聖靈(馬太十二:28),因此, 反對耶穌就是反對聖靈,或說在反對耶穌之間,人不知不覺 反對了聖靈。 3.干犯聖靈不得救 為什麼干犯聖靈不得救,反而干犯人子的還可得救呢? 人子耶穌的工作是在十字架上完成救恩,聖靈的工作是 教導人,感動人去接受救恩。干犯人子雖是可惡的事,但是 當聖靈感動他,教導他使他明白時,他受感認罪悔改,還可 能得救。但是人若干犯聖靈,他就是拒絕聖靈,不承認聖靈 的工作,因此他就不可能得救。同時,若聖靈感動他,但因 為他拒絕聖靈,他就無動於中,因此,他就無法悔改得救。 C. 正確的認識 因此,現在我們可以明白什麼是褻瀆聖靈,你我會否褻 瀆了聖靈。 1.沒有反對耶穌基督,就不是反對聖靈。 2.做錯了事或沒有照聖靈感動去做,雖然會叫聖靈擔憂 (以弗所四:30),但不是褻瀆聖靈。 3.質疑、批叛異端、異能,不是褻瀆聖靈,因為我們愛 耶穌,沒有反對耶穌。我們不願神的道被混亂,我們是在維 護聖經。聖經也吩咐人要為真道極力爭辯(猶大書3節),也告 訴人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約壹四:1),因此,不算褻瀆聖靈。
終於有偉德的答案~
[版主回覆10/26/2010 19:07:00]Hi, 有人問您對"褻瀆聖靈" 的罪的看法,您細心思考一下回應人家吧!
to: matee
係對"褻瀆聖靈" 的罪, 有何睇法???
To matee,
我都好想知你點睇褻瀆聖靈的罪?
你話終於有偉德的答案,但我始終未有你的答案喎!
to: matee
我都好想知你點睇褻瀆聖靈的罪? x 3
to: matee
我都好想知你點睇褻瀆聖靈的罪? x 4
to: matee
我都好想知你點睇褻瀆聖靈的罪? x 5
To : Matee
我想知道您返了錫安幾耐?
是否有聽過日華或者領袖說他們如何解釋”褻瀆聖靈”這個永不贖回的罪?
to: matee
我都好想知你點睇褻瀆聖靈的罪? x 6
重有你既YW木C派輔政同呀雄哥講也野:“如果雄哥欺哄聖靈,佢要受48小時審判!”你地要解話也野是48小時審判呢?在聖經那裏找到,咁你木C常常講下話,佢又唔驁自己被神審判?這是什麼道理?
[版主回覆10/27/2010 13:04:00]我一直都不信有48小時審判的,也不信錫安是重石頭,反而 日華有頑梗的石心 就會信。
咁你木C常常講 下 話,对不起,打錯字!
咁你木C常常講 大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