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華:
當時,我都覺得怪,我不在現場,
我是不會作主觀的解釋的,
但現在我親眼看見,
在台上有個人脫掉了上身的衣服,
跟著還開始脫褲,只淨下「孿煙卣」
我太太就跟我說:「我同姊妹先返回房間。」
其他人繼續在那裡瘋狂地跳舞。
我不知當時的傳威在想什麼,
我也不知細K在想什麼。
「嘩!我跟著牧師的,這就是復興嗎?
那我還用到這裡來,
我倒不如下Disco,
反正那裡也不會比這裡的女士穿得暴露。」
因為在台上的女士穿著非常暴露的,
又低胸,又貼身,質料又薄;
(我真的想知,
在台上有多少位女士是衣著暴露的,
並且真正現場穿衣的模樣,
因日華非常懂得「玩字眼」的遊戲,
如他所指的「低胸」,
只是如傳威給全職姊妹的標準的話,
那是非常可笑的。)
(全職姊妹的穿衣標準是什麼?
就是前面的領口不可低於鎖骨。)
(我記得在我初信時,
媽媽在粉嶺圍住所的天台邀請了一些全職
和當時的日華夫婦來玩和吃東西,
其中一位全職太太走進我的房間不滿的說:
「玉珍說我穿的衣服很薄,要我加多件衫,
這麼大熱天時……」
我一看她當時的衣著,
她是穿一套黃色的運動套裝,
上身已加了底衫,
完全沒有暴露和引誘別人的裝扮,
可見他們的標準和控制他人的程度可等的高)
我真的撐不住了,
那天是第一日的聚會,還有四天,
我跟著對細K說,我不會去另外四天的聚會的,
你做我的探子,拿著攝影機拍攝吧!
因為我不想憑我自己的主觀,
可能第一天,他們發了「茅」,
但在第二,第三和第四日,
有人會阻止他,那就沒話可說了。
我叫他四天都拍攝,全都給我重看,
發覺他們四天都有除衫。
當時我同傳威和細K說想到處走走,
因為我想找趙牧師,我想找我的屬靈長者,
我想問:「為何你不阻止這件事?」
我覺得不需要問為何要這樣做,
因為這一定是錯的了。
(如果大家有看前天轉載的文章的話,
應該知道,日華所指的錯,
是將自己的標準,
作為「絕對真理」來要求他人去執行,
這是有違《聖經》的。)
如果這樣都是對的話,
我信的道教的道德標準還比這些高,
他們也穿得很端妝下去參加他們的道教聚會。
在於我的背景下,
(從這句已經可以看出,
日華是以自己的接受程度去定那個聚會的錯,
而不是以《聖經》的標準。)
就算他們如何西化也好,我都沒有辦法接受,
第一,跳求雨舞。
第二,如果你是領詩的話,
你不可能開始去脫衣服。
(當我查考道德的解釋時,
其意思是人類共同生活時,
行為舉止應合宜的規範與準則。
這使我聯想到興盛所犯道德上的罪,
極大可能不是在情慾方面的,
但每當人運用道德這個詞的同時,
會使人聯想到跟男女上的情慾有關連)
(日華在這裡同樣有他常犯的毛病,
就是不以《聖經》為標準之外,
並且巧妙地用神看為異教的標準,
來為他這個
「那麼基督教的標準應該比他們還要高」
的論點助陣。
他的表達法就等如
一位太太對丈夫所送的禮物抱怨一樣:
「陳先生身家都沒有你那麼多,
他送給他太太的情人節禮物是一卡鑽介,
你送給我的比他的要更名貴,
這樣就表示你更愛我!」
作為丈夫的你,應該會感到無奈和不合情理。)
(其實,日華如果用這樣的要求來要求自己,
且不要說自創更高的道德標準了,
單單只做《聖經》要他做的,
就不會發生他獨力炮制的「屈枉勞兆洪」事件,
也不致於陷自己於不義/罪當中,
這樣看來對比他要求趙牧師來得更合神的心意,
況且,趙牧師都不是那個聚會的主辦者,
何來權柄要求主辦者要怎樣怎樣做呢?)
(說到尾,日華一天不公開以《聖經》的標準
為自己屈枉正直人的罪去悔改和認罪,
在神的標準上,
他仍然背著罪人的名函帶領教會,
當然,他所發的禱告也不會蒙神應允的了,
因為在《聖經》中說:轉耳不聽律法的,
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的)
不知用同樣數量的3位與會牧者述說同一件事,大家會信誰呢?
問一問先~~xd
[版主回覆02/16/2011 09:51:00]應該不會信 日華 ,因為 日華 有前科,
喜歡用自己的標準「屈枉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