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日華以身作則,教唆信徒說謊

2009年的十二月,是我身為信主二十年的基督徒,

在這個月犯了最多的罪,

這麼多的「說謊」是我刻意犯的,說真的,

哪有「說謊」的不是刻意犯的,

哪有信徒在犯這罪時,

會以為自己不小心「說謊」的呢?

每一次的「說謊」都帶著一份大義凜然,

以為是為了神的使命而作的。

 

為神而「說謊」?都是對的嗎?

哈哈,這問題問得正好,

有一班所謂「錫安」頗屬靈的領袖,

在2009年11月中的兩個特會中,

被一位歪曲真理的錫安教會負責人梁日華所說的話

迷惑到一個地步,竟然相信在「大錯和小錯」之下,

是可以犯「說謊」的罪呢?

一班盲目的跟從者,就真的為達到目的,

走去「說謊」。

 

在特會中,梁日華預先將2012這套信息重

點式地告訴各家聚負責人

一些頗富有但不是家聚負責人的肢體。

 

分享中,他說按他所查考的資料,

香港極可能會用軍法統治的方式,

要規定性地全港市民打防豬流感的疫苗,

但打了這些疫苗的話,

遇著有「飛機噴灑」化學物時,

你們就會因此死亡。

 

Freemason的會員用什麼方法,

可以在軍法統治之下不用打「疫苗」呢?

就是隨身攜帶一張醫生証明,

証明閣下是對雞蛋有敏感的,

這樣就可免除強制性打「疫苗」了,

即是說你拿到這張「免死金牌」的話,

你就可以「免死」的了。

 

當大家聽到這裡,很多都不去辯正資料來源,

照單全收,急不及待想盡快拿到那張「免死金牌」。

大家所接收的是恐慌多於平安,

肢體茶餘飯後,走在一起就會交頭接耳的交流如何

「說謊」去拿這張「免死金牌」,

但同時又不想漏了口風給平信徒知,

因為日華要我們先做,待我們做完之後,

反影給他知那一間診所比較容易取得這「免死金牌」。

 

教會給我們兩星期的時間去完成,

因他打算在12月13日分享之後,

私底下個別在家聚教信徒如何取得這「免死金牌」。

 

我一家三口為了不想死,

花盡心思想想如何「說謊」,

才可以取得這「免死金牌」,

要知道日華所說的軍法統治帶來何等的不安。

 

2009年12月11日~我說了最多的「謊話」

在這日之前,我和丈夫順利「說謊」一次過取得這「免死金牌」,

這天論到替我的女兒了,

前天為著能順利可以一次性成功取得,

我給女兒吃芝士和忌簾蛋糕,

我女兒本身對奶類有敏感的,

吃了就會在腳上出紅疹的,

果真當天就出紅疹。

 

進人會診室前,

一早教育女兒她是吃了生雞蛋才出疹的,

因為忌簾是用生雞蛋打出來的。

 

見醫生時,

他:「她有什麼事?」

我:「她腳上出了濕疹,好痕。」

他:「讓我看看……」「她對食物有敏感嗎?」

我:「她對奶類,海鮮,蛋白質高的食物有敏感。」

他:「你為什麼還給她吃?」

我:「因為她不是常有這情況的,

          所以有時我會給她吃少少的」

他:「這些是濕疹,應該是對奶類感而起的,

          要戒口和塗藥膏。」

我:「是否都會因為吃了蛋而引起的呢?

          因為我真的給了她蛋才有疹出現?」

他:「都有可能的。」

我:「醫生,

          可否麻煩你寫一張雞蛋敏感的証明呢?

          因為她學校遲些有跨境學習,要拿張証明,

          免得老師給她不應吃的食物。」

他:想了想「好的,一會兒寫給你。」

 

那張証明到手之後,放下了心中的大石,

為到自己這麼多年未曾「說謊」,

但一「講大話」就有人信而沾沾自喜,

這是什麼樣的心態,

我都不知用什麼來形容,

但我這一刻知道,我返了教會這麼二十年,

做了領袖這麼多年,這麼一點敬畏神的心,

因著誤信日華而失去了。

 

這個「取証明」的行動本來打算教家聚中的小羊,

但因為有幾個人犯規,

曾經在同一間診所取得証明,

可能導致引起醫生的懷疑,所以取消了這計劃。

現在想起來,真的要多謝這幾位不守規矩的肢體,

否則很多家聚負責人就會犯上「教唆說謊」的罪,

而信徒除了犯上「說謊」的罪外,

也會蒙上全錢無謂的捐失。

 

大家取了這「免死金牌」的,

今天回想是否覺得自己很笨呢?

我就非常覺得,

身為基督徒的,原來這麼怕死的。

 

可能有人會說,不是怕死,

是為了保著性命救更多人的靈魂。

神是否需要祂的子民藉「說謊」得罪祂,

為了要成就更大的使命?

若沒有人開口讚美神,石頭都要開口讚美神呢!

要知現在有些國家,很難傳到福音給他們,

神曾藉天使去傳福音呢!

你是誰?竟敢以為拿著一個神的大使命,

去「說謊」違抗神呢?

 

如果你們認為「說謊」都可以的話,

為要得著更多的靈魂的話,

倒不如說你們可以入賭場賭錢,

藉此帶更多賭徒信主。

也可以嘗試想盡辦法成為Freemason會員,

去攪破他們的國際陰謀,

帶領更多他們的成員歸向神吧!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以下是一位叫Matee的留言者在我的blog上的留言,看其表達是想推翻〈家庭〉是比〈事奉〉重要。

但可惜的是,他在這裡用的經文不能支持他的論點。

先來看看他用的經文(和合本):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

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

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

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

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再來看英文譯本

King James Version:

Whosoever therefore shall confess me before men, him will I confess also before my Father which is in heaven.  But whosoever shall deny me before men, him will I also deny before my Father which is in heaven.  Think not that I am come to send peace on earth: I came not to send peace, but a sword.  For I am come to set a man at variance against his father, and the daughter against her mother, and the daughter in law against her mother in law.  And a man's foes shall be they of his own household.  He that loveth father or mother more than me is not worthy of me: and he that loveth son or daughter more than me is not worthy of me.  And he that taketh not his cross, and followeth after me, is not worthy of me.  He that findeth his life shall lose it: and he that loseth his life for my sake shall find it. 

 

本人在這裡以英文為本,再翻譯成中文如下:

因此凡在人面前將會認我的,

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將會認他;

但凡在人面前將不認我的,

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將不認他。」

「你們不要想我來(這個是指主第一次來到地上,

還是指來到那些人所在的位置呢?

這個就不得而知了)

是送和平在地上;我來並不是送和平在地上,

乃是送一把劍

因為我來是設立一個人/男人與他的父親分離,

那個女兒與她的母親分離,

那個媳婦與她的婆婆分離

(我相信上面所說的那把劍,

是將所指定的人與親人分離;

留意,主在這裡提到的分離,

是後輩與其長輩的分離,

沒有提到夫妻之間的分離,

並且中文譯本錯誤地將分離譯為生疏

這有別於神所說「愛」的標準;

因此,在這裡可能是指單一的事件性,

而不是泛指所有信主的人都必定有些現象出現,

所以不可以當誡命來守)

一個人/男人的仇敵將會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與我不相配的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與我不相配的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與我不相配的

他已尋得生命的,將要失去它;

為我失去生命的,將要得著它。

 

我不太懂較深層次的解經,

所以不太了解以上所說的一把劍的意思。

 

但可以肯定的是「愛父母過於愛我的,與我不相配的;被譯成「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的話」就非常的大相逕庭了。由本來是主耶穌的提醒,變為主要門徒守的誡命,這個差距真的很嚇人啊!

 

同時,在這裡主一丁點沒有提到將〈愛家庭〉對比〈事奉〉的重要,更沒有提到作主門徒的不可愛父母,家庭,妻子,丈夫和兒女。

 

總結:愛主的基督徒要將〈事奉〉高過〈家庭〉的論點就不成立了,盼望這位Matee用多些心思去考究神的話,記著主耶穌說話不會像日華那樣,自相茅盾和出爾反爾的。

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才能得永生?

以下是一位叫Matee的留言者昨晚在我的blog上留言,看其表達是想推翻〈家庭〉是比〈事奉〉重要。

我一邊看他所引用的經文,一邊在想:神說話是會自相茅盾的嗎?

隨即在網絡上所提供的《聖經》軟件查個水落石出。

 

先看他以下的留言吧!

 

講真,做得香港人,好少會得閒。叫得基督徒,即係認神為主。但如果神係你的主,神當然係最首要。

凡 為我 的 名 撇 下 房 屋 、 或 是 弟 兄 、 姐 妹 、 父 親 、 母 親 、 〔 有 古 卷 添 妻 子 〕 兒 女 、 田 地 的 、 必 要 得著 百 倍 、 並 且 承 受 永 生 。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大家再看看我查到的英文解釋,留意紅色的動詞: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加: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And every one that hath forsaken houses, or brethren, or sisters, or father, or mother, or wife, or children, or lands, for my name's sake, shall receive an hundredfold, and shall inherit everlasting life.

 

10:29,30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And Jesus answered and said, Verily I say unto you, There is no man that hath left house, or brethren, or sisters, or father, or mother, or wife, or children, or lands, for my sake, and the gospel's, But he shall receive an hundredfold now in this time, houses, and brethren, and sisters, and mothers, and children, and lands, with persecutions; and in the world to come eternal life.

 

18:29,30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And he said unto them, Verily I say unto you, There is no man that hath left house, or parents, or brethren, or wife, or children, for the kingdom of God 's sake,

Who shall not receive manifold more in this present time, and in the world to come life everlasting.

 

究竟這位Matee的留言者是否有聽過錫安教會提供的「跟進帶」,其中一篇信息「讀經之路」(如果我沒有記錯名稱之話),當中教我們要正意解釋《聖經》,不是單單看中文譯本的《聖經》,而是要加上英文,甚致可能要查考原文,才能接近了解真正的意思。

 

上面三段經文中,紅色所顯示的動詞的動態是 present prefect tense, 即現在完成式,哪麼這幾段經文真正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主耶穌對當時為神的國、為主的名、主和福音的緣故已經離開(並在主說這話時仍保侍這離開的狀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的信徒,他們自己決定這樣做的話,就會在現在的世代得百信。是特特指著當時己經離開的人說的。那麼他們的離開是短暫的,還是永遠的,那我暫時就還沒有考究。這可能要進一步查究當時的人真正離開的時段有多長。

 

主的意思,沒有說到這是上天堂必須守的行為,如此,「因信稱義」就不可以算為恩典了,原來要外加「行為稱義」的。

 

致於在《路加福音》那裡說: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英文Kins James Version 的英文譯本是Who shall not receive manifold more in this present time, and in the world to come life everlasting.

譯回中文解釋是:他們沒有不在「現今的時代」和「永生的世界」收回一倍,多倍。

 

所以和合本是譯錯了。如果要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才能在來世得永生的話是真理,請你告訴你教會的日華,在傳福音時,記得外加上這些必守的「真理」,否則他們就不能得救了,下到陰間的罪就要歸你們了,因為你們沒有告訴他。

 

至於說到神權是在信徒的人生首位,這是沒有錯的,但這裡的意思是說到一班為神自願離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說的,而不是一條主要信徒守的新誡命。

 

 

最後:

多謝Matee的留言,讓眾位仍在錫安的家人可以藉此機會認識更多真理,不會再被人云亦云的教導/自以為是的真理,去弄得他們頭暈轉向,最終是否可以上到天堂都是一個疑問。

錫安歪理:錯誤人生先後次序

〈人生先後次序〉影響著信徒看事件重要的比重,繼而衡量分配時間和各方面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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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星期天,在小組討論和分享時段,小組長邀請幾位作為太太的去分享夫妻相處的難處時,我表達以往在錫安教會很忙的,各有各忙,很少時間有深入的溝通,因為前教會牧師說,〈事奉〉比〈家庭〉重要…。

組長和另一位姊妹頃時瞪大眼睛:「吓!為什麼是倒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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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安教會在早期的〈人生先後次序〉是:

1,神
2,自己
3,家庭
4,事業
5,事奉

我不太肯定是否以上每一點的次序都是正確無異,但〈家庭〉重要過〈事奉〉就一定沒有錯的,〈神〉是第一位也一定是必然的。

但自從家聰事件後,日華將〈事奉〉改為重要過〈家庭〉,目的是為什麼呢?

個人認為,這樣可以提供更多免費勞工給日華使用,去擴展他無窮盡的所謂是來自神的異像(神的異像是不會抗衝祂定的次序的),更多勞工可以替他和某些全職做私人事務。

24小時有弟兄值班保護他,做司機,做工人洗車,買外賣,做玩伴。女的就要替全職姊妹看護她的公主和王子,放下自己的家庭兒女去替她們做過份要求的家務,屋主就自己與兒女們享家庭樂,遊山玩水。

此外,藉這個新定的次序,可以提供似乎合理的藉口給夫婦雙方,當某一方想共享家庭樂時,這道搖距操控的歪理就會成為合法的理由,平息常人內心應有的渴望。

當作為媽媽的想接女兒放學時,遇著一位「武則天型」的極度操控師傅時,她就可以拿著這歪理要求妳不要接女兒放學,騰出時間來遷就對方,用來門徒訓練也好,做其他事也好。

當作為門徒有少少微言時,她們會說:「你若不是甘心樂意的付出,那就不要做吧!」

將苦況說出,還要被對方用說話還擊,大家試想想當事人的感受如何。說實話,不是欠了她的,是免費付出的;換轉〈神〉是〈她〉,神會這樣回應受害者嗎?

(以上實例,全是真人真事,絕對沒有說謊)

 

《聖經》說:

提前3:1-5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提前3:11-12

女執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各位看官,如果你有子女是返錫安教會的話,小心!你可能會失去他們,你會慢慢失去與他們正常和應有的交往和關係,因為他們被教育做教會事務比閣下還重要呢!

 

爸爸的離世使我很內疚,我自從返了錫安教會,因日華的歪理深植我的思想,由他離開媽媽後,我從來沒有主動抽時間關心他,孝順他;以致後來他重病入院要施大手術才能迫出一些時間去看他,但到達醫院,等了三小時,最終都要離我們而去,見不到他最後一面,聽不到他說出最後的遺言。

 

奉勸仍在錫安教會事奉的你,忙於事奉真的是神的心意嗎?

忽略自己身體和家庭能夠取悅神嗎?

這些事奉真的可以建立神的家嗎?

還是你看自己存在在錫安的價值還重要過家庭呢?

異端錫安護教篇(1)

以下是一名先生在錫安forum上的留言,其內容主要以他自己的學識來印証錫安的異端分享,以達到更迷惑信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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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神權统治/帶領?

舊約《聖經》中希伯來民族存在著由祖先崇拜和神靈崇拜衍生的父權思想和神權思想,以及由軍事征服產生的王權統治思想,由上述思想產生了父權統治、神權統治和王權統治的政體。

簡單來講, 古代希伯來人(以色列人), 從亞當至士師時代可算為: 神權統治時代即耶和華神是以色列的 “實際君王”…. 但因當時的以人卻棄絕衪, 為此為了滿足人民的願望, 神為他們選立一位君王….. 在表面上是以人治人…發展到現今的所為 “民主思想”, 便 以 “法治”人呢!

 

因HISTORY REPEATS ITSELF/歷史重現, 在教會歷史上也看到現代的基督教會大部份都會使用所為 “民主” 架構 來管理教會. 所以便產生了執事會(DEACONS BOARD) 或執老會的權柄是大過其主任/主權牧師的情况, 即信徒領袖可聘請或解雇其牧師/教牧同工等. 一般在香港的大宗派都是以 以上所提及的架構運作的….

(這是聖經的架構,我相信是因神知道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而作的預備;以獨權者管理教會,其蔽處可以想像,就是這位鍾先生在下面提到的,權力,一為全錢,二為情慾也)

 

而另一種,一般是起初是以自己個人名義, 不靠任何母會的人力及物力資助而開設的教會, 及曰後的行政管理不以執事會為主導的。

以我的觀察而言,每當一個宗派的創始人興起都是以神權統治及家長式的方法去治理其教會, 其實這是非常之合乎聖經的成功原則, 不用我舉例詳細說明, 弟兄姊妹都必有所認識, 因曰華牧師經常都會以那些成功的《聖經》中的領袖作例子教導我們呢… (日華一定會找《聖經》去支持他的理論的,不過大部份都是對自己做法有利的經文,並且大部份都是在舊約,以一個領袖為統治者的實例來支持自己,如大衛王摩西等等…,但在《聖經》中,新約那裡已清楚列明教會的體制,日華捨棄對自己沒有利的真理,卻自行斷章取義地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經文來支持自己)

所以那些離道叛教的人, 就像古代以人及撒但一樣: 就是 “不服神及其受膏者”, 在內心心處,他/她們是驕傲及勝不過人類內心所產生的三大敵之

一 : 權力 , 其如心中的兩大敵: 一為金錢, 二為情慾也!!!!

感謝神, 剛好今天的信息,曰華牧師就重提以我們的 “心/心思意念”, 以松果體及第三隻眼解開這奧祕…..

在此以我個人的經歷及能量醫學的角度, 分享一吓有關 “心 /松果體/第三隻眼” 的能力及現像, 藉此確認曰華牧師今主曰所揭示的奧秘, 不單是有經文的確認, 而在現今的醫學/心理學/科學都確有此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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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主日訊息:

毛衣人是一套訊息,撒但最大的攻擊就是大迷惑。
(但以理書12章9–10節),(耶利米書32章23–24節) 暴風=風柱
(啟示錄17章8節),擁有智慧的心,
(詩篇19篇7節)
1. 明白;
2. 破釜沉舟遵行神的旨意。
用大提醒去挑戰大迷惑。
(但以理書11章31–35節),(撒迦利亞書4章10節),
誰人敢輕看神的話(一套訊息),
(但以理書7章8節, 19–20節, 23–28節)

第三隻眼是敵基督,
第三隻眼的祕密,如果我們不能夠控制我的心,就不能夠控制我的第三隻眼,
是非的眼,是分別善惡的眼,
(箴言23章32節–33節)

松果體是越黑越清楚看到,因為褪黑激素增加。
一個破釜沉舟的人,閉上眼睛是看見真理,因為已經入骨。
(馬太福音6章22–23節) 是心眼。
是我們的心去控制松果體,你的DNA越能打開松果體。
(馬太福音13章14–15節) 心眼封閉,松果體就封閉。

7點關於心眼 / 松果體的祕密:第三隻眼晴的恩賜 :

(1). 心眼與信心關係:松果體產生的意念是你的心思意念,是反映你是怎樣的人,毛衣人的秘技是見到就做到,亦是恩賜運作所做到的,是松果體見到。

(2). 心眼用於正途上:(約伯記5章19節) 閉上眼睛,是我們的將來。

(3). 心眼在末後大迷惑中一個戰場,松果體和權杖的關係。

(4). 夏娃的祕密:(創世記3章1-7節), 睜開是指到松果體,發問問題是聚焦,當你有90%善良,10%邪惡,神就給予打開1 0%松果體的眼,這隻眼是我們懂得分別善惡的時候,神就賜給我們。神的能力是藉著我們看見而產生。

(5). 控制這隻眼睛:(但以理書11章36節),奇異的話 = 詫異的話 (希奇),(但以理書12章5節),大災難,就是大迷惑、希奇,但我們不要以為希奇。

(6). 照明心中的眼睛:(以弗所書1章18-22節) 光明會是照明會,了解星的祕密,就能打開心中的眼睛。而恩賜運作就是松果體的能力,能分別善惡,(啟示錄3章17-18節)

(7). 神不會和手懶的人傾偈:(以弗所書1章17-19節) 藉著衪的靈打開我們的眼睛,

1. 鍛鍊神與我們溝通的程度與級數;
2. 知道
毛衣人的秘密是好簡單,當你見到就做到的!要擁有分別善惡的心。

最快的方法:問好的問題,眼睛就充滿善,選擇善,行真理,明白2012訊息。(天生不善於發問的人,就不能選擇善,行真理的嗎?)
(約珥書2章28-32節) 靈 = 神的眼

感言:兩個功課

1. 全個星期,留意閉上眼睛,你看見什麼?偏向善/惡,積極/消極,心中的眼睛所見的是什麼?要擁有信仰的能力。(羅馬書12章3節) 學習領袖的睇法,因為他們擁有神的眼睛,是受膏的原因。 (歪理,為何領袖才有神的靈,主耶穌信祂的人,就必有聖靈內住,並且神會恩膏信他的人。)

2. 避開自己眼目黑暗的事情 → 賄賂 (傳道書2章14節) (申命記16章19節) 一定不可以貪錢,賄賂。

(約伯記11章 20節) 義人立約,就算蝕底也不更收,不可在神的面前做惡人,我們會成為毛衣人的師傅,(箴言4章20-21節) 能夠控制我的心,松果體就會見到。(以賽亞書29章9-11節) 珍惜這間教會,珍惜神的受膏者。 (藉此要信徒不要離開錫安,神沒有說過要珍惜分享歪理的領袖和教會,反而神說要遠離他們)

我們要好好清潔我們心眼,去擁有啟示錄所有的祝福。 
 
 

錫安歪理:山羊也能上天堂

「只有錫安教會的信徒能被提?」

「只有錫安教會的信徒能上天堂?」

 

最近常為以上的兩個問題去思考,

當然我是不會相信單單只有錫安教會的信徒

可以被提和上天堂的,

因為提出這個論點的人真的是很無稽,無聊,

遺反《聖經》,而信的人還非常無知呢!

 

既然說他們是無稽,一定要看一看《聖經》怎樣說。

 

《馬太》25:35-40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

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

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

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

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

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

給你喫,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

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

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這段經文最清楚不過了,在當中,

主耶穌自問自答:「誰人能承受那創世以來,神為我們豫備的國呢?」

就是作為信徒的你是否在因愛而有的行為上

滿足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在肉身上的需要呢!?

當對方在監裡時,去探望他呢?

這裡看到義人的回答是謙虛的,

作了也不覺得是作在主的身上。

 

這裡看到,原來錫安教會一直自誇,

他們的全職不像其他教會般忙碌去週圍做探訪的事工,

在主耶穌看來是那麼的重要;

反而不是單單要信徒委身的去傳福音,去擴展日華的國。

 

在Strong's 的原文,Least (最小)的解釋是:

1) smallest least

a) in size (小的呎吋)

b) in amount: of management of affairs (小數)

c) in importance: what is the least moment (不重要的)

d) in authority: of commandments (小權柄的)

e) in the estimation of men: of persons

f) in rank and excellence: of persons

 

「馬太」25:41-46

王又要向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

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喫,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

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

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

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

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這裡說到一班信主的惡人在反問主:「我何時沒有做呀!」

在這裡看到他們這樣回答的幾個可能性:

~他們是有做的,不過不是作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他們有作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不過做的不是主耶穌想他們去做的事。

~他們是沒有做的,只是在這裡說謊。

 

主在這裡証明他們沒有作,為何他們會以為有作在主身上呢?

這裡可以看到一件事,極大機會是有人教導他們,

誤導他們以為自己做得對。

 

在這裡,我要告訴大家,錫安的教導卻是相反的,

當然我不是說是100%相反,

但在我離開的幾年前開始好顯著的看到這個差別。

如果是完全的相反,今天離開的人會更多。

錫安的變質是由本來按《聖經》的,

慢慢的走向違背《聖經》,

所以當我們發現它們的教導是違背《聖經》時,

同時間會有人出來說:

「不是啊!我記得他們有教我們去憐憫貧窮的……」

這就是我說的迷惑,不是全部錯,乃是有錯亦有對的成份。

錯的部份就是日華在早期所說的「酵」了,

已經全團發起成為信徒所執行的「真理」(歪理)了

 

相信大家曾在錫安聚會了一段時間的信徒,

應該會記得日華曾在主日分享時,帶出要走到領袖身邊,

看有什麼可以服侍和付出給他們?

這就可以像十童女般那樣買油,成為有豫備的童女?

 

以上這就是証據。

教導信徒的眼晴是向上看(各領袖)

而不是向下看(神家卑微的人),

此舉巳違反《聖經》。

 

錫安教會在幾年前加入合併家聚模式,

就是每幾個月會有兩至三個家聚合併一起,

表面目的是彼此認識和學習溝通,

內在目的是讓單身男女有機會在這些場合上認識,可以結成夫婦。

 

在一次的門徒訓練中,

我的師傅按著其中一次我在合併家聚的表現,

糾正我一些她認為是錯的行為。她糾正我在家聚不跟隨她,

意思是不常貼近她身邊。

 

大家不是返錫安的,可能會奇怪,幹嗎?這都要教導?

其實這就是錫安“人的教訓”,人定的規矩,

她要我做好榜樣,讓信徒知道如何跟從領袖,

找機會服侍她們,

在我看來此舉已經在不知不覺(好像合法)將領袖慢慢變成偶像

 

那麼事實是什麼一回事呢?

家聚完畢後,我們通常是會留在聚會地方一起吃晚飯的,

吃的形式類似自助餐,自己去拿東西吃,

然後自己找個位子坐下,或者站著吃。

當時的我拿著食物與一些不太常見面的姊妹邊吃邊閒談,

為的是實踐彼此認識和溝通,一於做個主動溝通的好榜樣。

 

當領袖說我不跟從時,我抗議地回應她:

「我不是要做好榜樣,讓信徒學習與人如何溝通嗎?

如果我身為領袖都不主動去做,如何可以以行動說服她們呢?」

 

她砌詞說:「其實有些信徒曾反影怕領袖,

所以你可以將你認為有質素的姊妹帶過來介紹給我們認識認識,

看是否可以被選做“門徒訓練”。」

 

呵呵!原來合併家聚是另有目的的,我當然不服輸,

就憑因為有信徒說怕領袖,

我就要併棄《聖經》的教導去遵行人的教導嗎?

 

我相信大家都會見過這些情境,

領袖群堆在一個位置吃東西,

而平信徒就各自結隊在其他位置吃。

仍然那句,

不是所有領袖都會形做這樣的局勢出來,

但最高級的那幾個就常有這情況出現(聽說我反影了之後,

好像少了)。這也極少出現在後代數的家聚

因為他們不合資格合併家聚。

 

如果你是錫安的信徒,而同時你亦遵行錫安的歪理,

付出給領袖等如買油(換恩膏)的話,

與此同時卻不去專注作那些主耶穌要「綿羊」去作的事,

你就是經文中所說的「山羊」了,自以為遵行了神的旨意,

但最終卻換來去永火裡去的結局,到時懊悔已經太遲了。

錫安「人事」

記得仍留在錫安教會時,

久不久在網上的「錫安日報」的"栽在溪水旁”

聽到日華在那裡發表一些因人事問題而離開的人

如何的違反聖經,如何的沒有大志……

 

今天我要來分析一下被日華說成的「人事」,

究竟是什麼一回事。

 

「人事」在錫安已被日華一廂情願的

定為不成熟的表現,不屬靈的行為。

當一個人被標籤為容易「人事」的話,

這人是不容易被門徒訓練和被委以重任的。

 

錫安那麼多年,

「人事」這個詞的意思被解作人與人之間的不和,

在表面看好像全是某一方的錯,

但事實卻不然。

 

就以錫安慣用的,

當某某有影響力的信徒離開時,

教會會說他因為「人事」問題而走的,

表面將一個「錯覺」給傳遞給信徒,

就是走了的人是不成熟。

有時會說:他因為私人理由而走,

在錫安,「私人理由」有時可以與「人事」同一意思。

 

但事實,可能走了的人

發覺某某領袖違反真理而不悔改才離開,

若將此歸納為錫安所稱的「人事」的話,

就會誤讓信徒認為走的人接納不到領袖的「小瑕疵」,

因為日華在其「錫安日報」不斷灌輸信徒。

 

事實,這些「小瑕疵」有的是操控信徒,

有的是用說話傷害和譴責信徒……

 

所有違反真理的事,都被日華說成領袖的「小瑕疵」,

藉此包庇自己和其他領袖,

讓信徒誤以為違反真理的行為是「小瑕疵」,

信徒不體諒就是不成熟,不屬靈;

再不服從就將他打入「冷宮」,

這樣的迫害,再錫安屢見不鮮。

 

所以,當你下次聽某某是因為「人事」或「私人理由」而離開

極其可能是與錫安教會黑暗的事有關,

所以不要盡信他們啊!

 

錫安歪理:返主日時,穿著漂亮一些就等如榮耀神

今日跟大家分析另一則「錫安歪理」。

 

記得梁日華曾於講台上分享返教會時,信徒的衣著,他說道:「如果你與英女皇有約,你會穿著什麼衣服去見她呢?你會盡量穿得最好的去見她的面。同樣地,返教會是與神會面,神比英女皇還尊貴,你都應該穿得最好的來朝見祂。」

 

我相信返了錫安教會一段時間的您,應該沒有對上述的說話感到陌生,而初信的您也可能會奇怪,為何返教會是大多數信徒都穿得身光頸靚,但平時就平凡人一個。

 

現在就讓我來解一解這一個已被信徒當真理執行的「歪理」。

 

首先,《聖經》是否說到,信徒穿得身光頸靚是榮耀神的真理?

 

神所祈望要得的榮耀是在什麼情況下呢?試舉兩個例子:

提前6:18-20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是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原來不在身子上以淫行來沾污自己,就是在身子上榮耀神,而不是戴金飾和穿美衣。

 

羅15:5-7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原來效法基督耶穌般去接納主內肢體如同主基督接納我們,也是榮耀神。

 

那麼,大家返錫安教會時,看見一些弟兄姊妹穿著華麗是否覺得對方是按《聖經》真理正在榮耀神呢?我告訴你,答案是否定的。

 

《聖經》好明確的提到:

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長存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 (彼前3:3-5)

 

 

因為日華所定的非《聖經》原則,使到信徒之間產生這些景像:

某人說:你件衫好漂亮啊!你個袋襯得很合宜呢!好榮耀神啊!

(好似是榮耀自己多一些,神是否會以閣下穿著漂亮而開心一些呢?《聖經》已明確說出答案)

又有人會說:你今天做場務,你這條褲不是太好看!

我:我已經合乎細K所說的場務衣著標準的了!

她:不好看,下次不要這樣穿著。

大家應該估到這個她是誰,合乎教會訂的標準都還不夠,還要合乎「她」自己的審美標準,我想這應該可以歸納為極其控制的類別了。

 

那麼,神是否在星期日返教會才見到錫安教會的信徒,其他時間神是見不到大家的?

神是否在《聖經》說到,返教會要穿著漂亮,神就會開心呢?

聰明的你,應該知道答案的了。

 

最後,我不是反對返教會要穿著得漂亮,不過不要以日華的歪理作為真理般奉行就可以了。

 

註:大家可以在聖經內找找有關神如何得榮耀的經文,以上只舉三段作解說。

錫安歪理:若不是親眼看見,親耳聽到,就不要相信

大家是否在錫安日華的講道中,

曾聽過他說:「關於傳聞,若不是親眼看見,

親耳聽到,就不要相信」?

他說了之後,就被信徒奉作真理般遵守,

當然不缺少當時盲目跟從的我,

我將它視為信仰人生的左右銘去遵守,

立志謝絕一切「傳聞」。

 

但今日,清醒後的我,

要以一個更清晰的眼光來看這一句說話;

原來當中「暗藏玄機」,

當你不經思考和不求甚解地相信時,

它會讓大家會潛意識地封蔽自己的思維,

不去相信一些帶有真實成份的「傳聞」。

這樣,就可以使信徒自動自覺地被日華思想操控,

日華一句似是異非的定論就這樣可以操控信徒的一生

真是太可怕了,這也是不易察覺的迷惑。

 

關於「傳聞」,辭典解作輾轉流傳的消息

簡單地說,

可以理解為某人從某人那裡聽到一些訊息,

然後再傳給某人,當中包含真實性,

個人的見解,當然可能也包括了以訛傳訛的成份。

 

但因日華的那句「關於傳聞,若不是親眼看見,

親耳聽到,就不要相信」,

因此大部份信徒就會自動採取不相信的態度

來接收這些「傳聞」,

亦即是說他們錯過了一些使他們醒覺的事實

 

日華巧妙地用了「傳聞」(傳舌)這字

去掩蓋資料的可信性,資料雖未經查考,

但未經查考是否等如不可信呢?

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日華所說的要當真理去執行,

他所說的任何說話也不可信了,

因為很多都是「傳聞」,

「錫安日報」所有的見證也不用相信了,

信徒之間的任何溝通也不可信了,

那麼為何要返錫安教會

沒有分享可信,沒有真正信徒之間的交通,

人人以懷疑的心相交,返錫安會使你成長嗎?

 

如果你真的相信他那一句說話,

我勸你不要再返錫安教會了,

因為是迷惑人的說話,會使信徒陷在被操控裡,

失卻信仰中自由的喜悅

 

致於,對聽到的「傳聞」,

要以何種態度去處理呢?

就是查考它的真實性,尋根究底,查個清楚明白。

 

舉一個實例,我曾經在最初離開錫安時,

因為不憤Ephod8D家聚的肢體面前歪曲事實,

我發了以下的短訊給他們:

 

我真的對你們大失所望,

居然我幫你們這麼多年,

一點明辯是非的力量都沒有,

不經查考就信晒佢講,我弟弟若不侮改,

他必受地獄的火為報酬,若你們仍不醒覺,

就會如羊被牽往宰殺之地,任由撒旦魚肉,

我真替你們心痛。最後,

我要說的就是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Linen

 

不知大家看了有何感想?

 

錫安教會之後有人在背後傳我

「恃著」多年家母的身份去說這番話,

在背後加鹽加醋中傷我。

 

「恃著」這個詞有濫用權力的意思,

但觀看上文下理,

我只是帶出失望,心痛,提醒,焦急,義憤填胸。

我不排除可能不同動機和理解程度,

會用他的私意去詮譯我的原意。

但今次的動機非常明顯,就是中傷我,

使信徒不接觸我,藉此了解真相。

 

同一種日華慣用的手法,

用一些誤導信徒的字眼來中傷異己的人,

這些形容詞使人對我的人格醜化,

就如當年日華用醜化的名詞

來形容子聰弟兄和蘇穎智牧師一樣,

不實的報導和誤導信徒,這就是迷惑

日華自圓其說的印証

按前天所章貼的文章,

當中提到加拿大所舉辦的一個聚會,

日華本來沒有被牧師邀請出席的,

但因日華知道他仰慕的先知Bob Jones會出席,

所以自己主動去參予這個聚會。

 

回到香港之後,

日華跟會眾分享與牧師「割蓆」的那個主日,

他曾提到一個印証,

是他認為用來印証「那個聚會」是有罪的。

 

他說道:「Bob Jones是國際級的先知,

他本來打算都會去那個聚會的,

因他預先知道那個聚會有罪,所以臨時不出席。」

(以上對話是主日分享,

那時還在的肢體應該印象非常深刻的)

 

日華用這些他自己想出來的理由

去証明自己的看法是對的,

並且証明他自行與牧師「割蓆」都是理所當然的,

從中試圖想獲取大家的認同。

 

那時的我,真的是他說什麼就信什麼,

回想原來自己是那麼的不問事實地一味的相信。

 

但事實是否正如他所說的呢?

 

當然不是,

事實是John White因知道 Bob Jones犯了罪,

所以他寫信給牧師,

在信中他解釋因想 Bob Jones多休息,

建議他不要參加那個聚會了。

 

之後,Bob Jones去了牧師的家作客,

並為他祝福禱告說:「神會大大的祝福您…」

Bob Jones一直是牧師很要好的朋友,

他是非常支持趙牧師的。

而不是日華所說因知道那個聚會有罪

巳臨時不出席。

兩個故事的版本,一個是真人真事,

一個是虛構的,您信哪一個呢?

 

另外,試問日華連一句說話都還未

跟Bob Jones傾談過,

居然可以憑他自己猜度去定準

Bob Jones不出席聚會的動機,實在非常之可笑,

大家可以從中了解日華的誠信和判斷的能力有幾高吧!

 

從眾多的例証看出,

日華是非常精於「以偏蓋全」和「自圓其說」的,

他所猜度(未經証實)的,

居然可以公然地當作事實對著千多名會眾分享,

從這裡看出他真的當會眾

全是“是話都信”的「約瑟民眾」了。

 

您是否其中一位呢?

您打算被他繼續欺騙到何時呢?

您想被迷惑到何時呢?

 

我今天在這裡說的不是在吹噓,

大家可以打電話或

發電郵到加拿大「喜信會」問個清楚。

 

 

關於牧師前天所表達的事實,

現場有幾百位會友可以作証,

有需要可以自行打電話到加拿大查詢:

 

Glad Tidings Pentecostal Church

Phone : 613-267-3295

email : Info@gtpcperth.com

或聯絡本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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